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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标题: | 物业强行收取装修押金,到期拒绝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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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单编号: | 20171753753 [已审回复] |
信息分类: | 社情民意反馈 |
投递姓名: | 黄啟皎 |
投递时间: | 2017-12-03 |
投递内容: | 尊敬的区领导:你们好!我是仁山公园16号商铺租客,今年7月份我为了谋生,到仁山公园租了一间店面,在进店之前要装修,方兴物业公司要求交纳20元装修许可证,3000元装修押金,承诺三个月后,如数退还给店主,我现在已按贵公司要求完成各项制度,但去财务退押金却遭到了拒绝退款,这么强蛮的物业公司给我带来了伤害,我要求政府领导前来调查核实为谢! |
回复情况: |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区纪委的信任,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委受理范围,关于押金的事情请咨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856-3522315。 |
回复时间: | 2017-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