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经济开发区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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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3 14:58:36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万山经济开发区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铜仁市万山区环境保护局
建设工期:8个月;
工程投资:总投资5000万元。
处理对象:主要处理来自万山区下溪河、敖寨河流域历史遗留汞污染废渣及万山区汞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增工业固废,严禁生活垃圾、危险固废入场堆填。
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属万山区敖寨乡瓮背村,有乡村道路相通
2.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
拟建工程附近有瓮背溪及下溪河及其支流。根据《贵阳市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规定》,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经现状监测,瓮背溪及下溪河各项监测指标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2)地下水环境
根据评价区域地下水质监测及其评价结果,其结果表明,评价区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3)环境空气和声环境
根据对工程施工区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实地监测,工程区域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分别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生态环境
评价区地处铜仁市万山区,评价区周边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其中耕地和旱地面积较大,森林植被以少量的马尾松为主,水土流失程度轻微。
(5)社会环境
万山区,隶属于贵州省铜仁市,东南临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西南接新晃侗族自治县和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西与黔东南州岑巩县接壤,北与铜仁市碧江区、江口县毗邻。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铜仁地区设立地级铜仁市,设立万山区,以原万山特区和原县级铜仁市的茶店镇、鱼塘乡、大坪乡的行政区域为万山区的行政区域,辖1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6个乡,70个行政村、14个社区居委会,972个村(居)民组。
3.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企业集中布置在填埋场北部,直距约20m,施工工区包含有管理用房、砂石料堆场、仓库、移动式拌合站等,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移动式拌合站废水产生量为2m³/d;高峰期施工人员10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8m³/d;含油废水产生量约为2m³/d。
(2)地下水影响
弃渣堆存因降雨将产生渗滤液,对区域地下水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
(3)声环境、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位于铜仁市万山区敖寨乡瓮背村,施工期在车辆来往和施工机械运行状态下,产生的噪声将对运输道路旁居住的长冲园居民点有一定的影响,同时间产生的扬尘也会影响到附近的居民生活,建设单位在要求施工方采取环保措施后,当地施工影响带来的声环境、大气环境污染等不利影响会有所减轻。
(4)固体污染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场地中产生的挖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的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开挖料,弃方堆存于弃土场。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在征地红线内的低洼地段,用作后期植被恢复覆土土源。
(5)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建设占地对土地利用造成较大影响的是永久占地,故本次报告就拟建工程永久占地对当地土地利用格局影响进行分析。
根据本项目工可和水土保持方案,本工程占地面积为21.80hm²。
由于拟建工程占地均为永久占地,将使评价区被占用的土地利用性质和功能发生改变。除建筑交通用地中的道路外,其它被占用的土地,其利用性质将从先有的农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其土地利用功能也将从原来的旱地、荒草地、林地等改变为道路和建筑用地,这种改变是永久性的,是不可逆的。
拟建工程对土地的永久占用,将使评价区的土地利用格局发生改变。将使构成评价区原有土地利用格局的部分地类斑块(旱地、牧草地、林地、建筑交通用地)连通起来共同改变为道路、建筑等建设用地。从整个评价区的总体情况来看,道路建设占地和场区平整用地主要的构成地类已发生改变,即农用地改变建设用地,因此,因本次工程建设占地对评价区的土地利用格局造成显著影响。
4.预防和减轻措施
(1)水环境预防措施
1)施工期修建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可以回用于道路绿化洒水和植被浇灌。
2)施工区不新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瓮背村现有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当地已有的污水管网;运行期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回用于农灌。
3)按照“雨污分流”设计在场区边坡修筑截洪沟,直接将山坡水流引出库外。
4)库盆内部初期排水系统采用“槽-涵”式排水系统,在南库区及北库区分别新建3座排水斜槽,库区内尾矿渗滤水及洪水进入排水斜槽,通过库底排洪涵洞导入下游调节池。
5)设计对全库盆区域及四周作全面防渗处理,防渗结构从下至上为排水层→膨润土(GCL)防漏毯(副防渗层)→厚度2mm 的HDPE 土工膜(主防渗层)→无纺土工布。
6)渗滤液通过库区Φ250收集管收集后,自然坡汇流于初期坝坝前,然后排至调节池。
(2)空气环境预防措施
加强运载散体材料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3)声环境预防措施
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2)限制性能差车辆上路,并经常养护公路路面,保证平整度。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弃土石方,运输车辆应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表土就近妥善堆放在征地红线内的低洼地段,用作后期植被恢复覆土土源。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然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5)生态环境
1)严格控制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2)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2号),拟建项目土石方开挖时需对表土进行剥离、堆土并综合利用,保护表土资源。
3)在场平清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或古树名木应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
4)渣场在废渣堆满废渣分区时,必须对填埋场的每个分区作永久性封场,以防止废物堆积体直接暴露或雨水进入堆积体内对填埋场周围污染。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虽然本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工程建设无重大环境制约性因素,因此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6.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为使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全面了解本评价工作以及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特编写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在此时间内公众如需索取或补充信息,可按本公示第八条中的联系方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设计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主要事项:①项目设计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当地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8.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传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发送传真和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9.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铜仁市万山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姚平 电话:18984677555
(2)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 邮编:550081
联系人:朱 燕 电话:13765065513 传真:0851-538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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