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挞扒洞水库网箱养鱼取缔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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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4 22:14:09 来源:区委办 政府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区针对挞扒洞水库网箱养鱼问题,于2013年5月起,开展专项取缔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过核查,挞扒洞三级电站库区(万山管辖片区)共有网箱养殖户35户,涉及网箱1155口(其中空网箱280口),涉及成鱼10万斤、鱼苗39万斤,共需补偿资金1798万元。截止2014年4月12日,挞扒洞水库网箱内成鱼、鱼苗已全部处置完毕,处置成鱼10万斤、鱼苗39万斤,已拆除网箱1115口,拨付给养殖户补偿资金1700多万元,剩余40口网箱在2014年4月20日前将全部拆除完毕。
为确保按期完成网箱养鱼取缔工作,加快网箱拆除进度,自2013年5月始,我区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取缔工作,区委书记汤志平经常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政府区长张吉刚主持召开4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网箱养鱼拆除有关工作,区委副书记詹凤华多次督促拆除工作,常务副区长龙成林千方百计筹措拆除资金,分管副区长杨德胜曾召开8次专题会议,专题安排拆除方案和拆除工作进度,并亲自现场督促30个工作日以上。成立了专项拆除工作组,分别从区政府办、锦江河治理整治办、监察局、司法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畜牧兽医局、公安分局、谢桥办事处抽调20名干部,组成思想疏导、补偿评估及公证、现场拆除3个工作组全面开展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为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我们在挞扒洞水库周围重要路口、显眼处、养殖户家门口张贴了春季禁渔公告和限期拆除网箱公告,思想疏导组到每户养殖户家里做思想疏导工作,少的不低于5次,多的达10次。并将春季禁渔公告和限期拆除网箱公告编制成录音光盘,配置宣传车2辆,在水库周边进行循环播放120次,有力地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拆除声势。
三是筹措资金。在区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先后5次解决取缔经费共1798万元,为取缔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四是制定标准。为体现公平公正,我们制定了统一拆除补偿标准:对于成鱼,区政府按照每斤2.5元的标准补偿差价;对于鱼苗,区政府根据鱼苗种类分类回收,价格分别按照江团鱼苗每斤25元、草鱼鱼苗每斤20元、鲤鱼和花白鲢鱼苗每斤15元进行补偿;针对网箱,分别按照钢架结构网箱每口3600元、竹架结构网箱每口1800元的标准执行。
五是强化服务。为使成鱼和鱼苗及时处置完毕,我们在万山、碧江、新晃、怀化等地联系客商,鼓励他们前来收购成鱼和鱼苗。对于目前无法出售的鱼苗,区政府根据鱼苗种类分类回收,放养在区内的空闲水库,明确专人饲养,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出售,收回购鱼成本。同时,鉴于花白鲢是净化水质的最好鱼种,我们将约10万斤花白鲢鱼苗放养在挞扒洞水库内,用于净化水库内水质。
六是加大拆除。为保障拆除进度,针对部分不愿拆除网箱的养殖户,区政府组织区监察、司法、审计、环保、畜牧、公安、谢桥办事处等部门,于2014年4月3日,强制拆除了喻再丫等3户6口网箱。
七是后续管理。针对网箱拆除后水库管理问题,区政府办组织区法制办、环境保护局、水务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供电局、谢桥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共同商议后续管理办法。针对水库内非法捕鱼、钓鱼的行为,已组织区整治办、畜牧局、安监局、市公安局万山分局、谢桥办事处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禁渔期间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并对在水库钓鱼者进行劝阻,对劝阻无效者,依法没收其渔具,有效保护了水库渔业资源,杜绝了安全事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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