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单位作风效能的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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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5 09:46:53   

为进一步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强化施政为民意识,提高部门便民服务效率,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整治“庸懒散慢浮”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方案》(万党办发﹝2015﹞28号)文件要求,区纪委监察局与区委宣传部、区委、政府督查局、区直机关工委组成作风建设联合暗访组,于3月19日至20日,采取查文件资料、模拟群众办事、初核群众举报线索等方式,对部分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区作风建设联合暗访组先后暗访了万山镇、司法局、疾控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办、农牧科技局、林业局、市城管局万山分局、市规划局万山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谢桥街道等单位,实地查看是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在全区开展整治“庸懒散慢浮”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方案》;干部职工是否知晓《关于在全区开展整治“庸懒散慢浮”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是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清理;上班时间有没有干与工作无关的干部职工;上下班干部职工是否签到等内容。从暗访的总体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集中学习、电子显示屏公示纪律要求等方式,学习了万党办发﹝2015﹞28号和万纪﹝2015﹞14号文件,知晓了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规定,开展了自查自纠,大多数干部职工遵守上下班纪律。但也有部分单位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至今未组织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个别干部职工纪律较松散。

二、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3月20日14:30,市城管局万山分局的干部职工签到册只签到3月12日;未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万党办发﹝2015﹞28号、万纪﹝2015﹞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3月20日14:40,市规划局万山分局干部杨懿离岗到万山老城办私事;未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万党办发﹝2015﹞28号、万纪﹝2015﹞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3月20日15:53,谢桥办事处林业局环保站干部郝丛生不在岗。

(四)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所所长田东海在办理万山镇张家湾社区一居民的住房租赁补贴时,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未及时兑现其住房租赁补贴,受到举报。

三、问责决定

根据《万山区作风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建设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铜仁市城管局万山分局局长姚桂菊、铜仁市规划局万山分局局长刘军给予提醒谈话,对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所所长田东海、谢桥办事处林业环保站干部郝从生给予全区通报批评,责成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向张家湾社区举报居民公开道歉。

四、有关要求

(一)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万山分局、市规划局万山分局、谢桥办事处林业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于3月28日前向区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二)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规定,用“零容忍”态度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管,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意识。

(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及区作风建设巡回督导组、作风建设新闻监督、作风建设群众监督评议“三支队伍”、区直部门纪检组组长要加强平时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庸懒散慢浮”突出问题的整治,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区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要整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中共铜仁市万山区纪委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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