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回乡创业难”的回复
投稿信箱:wanshanwang0@126.com
2015-10-23 15:00:09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区长信箱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已责成区人社局、区农牧科技局核实处理。据该区人社局反馈,您可根据如下情况开展创业:
一、根据《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贵银发〔2010〕4号文件规定,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城镇和农村妇女等创业(微利项目)并且正常营业的,如资金不足,可到区就业局申请政府全额贴息贷款,限期二年,到期还本。贷款只能用于补充所经营项目自筹资金的不足,对于非微利项目(指国家政策限制行业,如KTV、网吧、桑拿等行业)财政不贴息,针对我区情况,不受理非微利项目。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
二、办理创业就业贷款所需材料: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册、创业项目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反担保人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等材料。
三、办理流程:由申请人准备好创业贷款所需材料向所在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或区就业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区就业局小贷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就业贷款监管小组进行审核,审核后由铜仁农村商行银行负责放贷。详情您可咨询区就业局小贷中心,咨询电话0856-3524799。
区农牧科技局作为我区养殖技术服务部门,在养殖技术方面如您遇到困难,您可随时联系该局,联系电话:0856-4182173、4182038。至于您希望加入协会组织一事,您可联系该局,该局将与区供销联社联系,帮您协调联系此事;您也可直接联系区供销联社,联系电话:0856-352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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