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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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09:42:14政策享受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
一、易地搬迁扶贫
(一)搬迁补助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人均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自愿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旧房拆除后兑现),人均自筹住房资金0.2万元。
2.整村整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人均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自愿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旧房拆除后兑现),人均自筹住房资金1万元。
3.入住奖励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入住的按每户200元/平方米给予装修奖励(或者政府统一装修),入住后免三年物业管理费。
(二)节余资金使用及管理:易地搬迁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奖励节余资金不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主要用于搬迁入住群众的房屋内部简装修和简单家具配置及后续发展。
(三)住房建设标准: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含建筑面积),安置房价格每平方米控制在1500元以内。
(四) 后续保障:搬迁群众搬迁后,原有的承包地、山林、宅基地的承包关系及受益关系保持不变。
二、教育扶贫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
享受对象:贫困家庭学生(含建卡生)
1.学前教育:500元/生.年(有指标)。2.义务教育:免学费、教科书费、
住宿费,补寄宿生活费: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3.高中教育:
2000元/生.年(有指标),免学杂费(按学校类别收费标准据实免收)。4.中
职:(一、二年级学生)2000元/生.年,免学费(2000元/生.年)。5.普通高
校:国家助学贷款8000—12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有指标),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有指标)。
(二)省级“建卡生”精准扶贫资助:
1.普通高中和中职:补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收教科书费400元/
生.年,住宿费500元/生.年;2.普通高校:补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本科免(补)学费3830元/生,专科免(补)学费3500元/生.年。
(三)市级“建卡生”兜底资助
1.学前和小学600元/生.年;2.初中1000元/生.年;3.普通高中3000元/生.年;4.中职(一、二年级)3500元/生.年;5.高校3700元/生.年。
三、医疗扶贫
享受对象:参加万山当年新农合的
(一)自付医疗费用托底救助:经新农合等各项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超过1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全部予以救助。
(二)在市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疗费用先减免5%,再进入报销平台结算。
(三)生活费补助:患者(含一名陪护人员)住院期间,30元/人/天。
(四)当次住院期间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只救助患者和护理人员往返各1次)适用定额救助。救助标准为:区级50元/人,市级100元/人(含万山区人民医院、新晃县人民医院、新晃中医院),省级200元/人,省外300元/人。
(五)对患93类疾病(以文件为准)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经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门诊医疗费用按年累计达1000元以上,超出部分予以兜底。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患特(慢)病,长期治疗(未住院和门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由乡镇、村核实后,通过民政医疗救助解决患者80%的医疗费。
(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患7 类13种重大疾病(以文件为准)的可以享受大病专项救治服务。
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定额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为80%,民政医疗救助20%。
2.终末期肾病:实施年度按病种定额付费,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费用新农合比例90%,民政医疗救助10%。
3.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根据治疗方式,分别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和按病种限额付费,定额或限额费用内,新农合报销比例80%,民政医疗救助10%(在年度最高救治限额内)后,直接进入大病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不受目录限制,报销剩余费用。
结算方式:
(一)在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实行现场减免,同步报销。
(二)在市外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救治的,由救助对象凭新农合住院(或门诊)补偿结算单、大病保险赔付结算单、贫困人口证明、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同时提供个人银行账号,经区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和计生医疗扶助报销后,由区合医局按规定再予以救助。产生的生活及交通费凭救治医院出入院疾病证明,到本乡镇合管站兑现。
(三)患者到市级或市外就医的必须严格执行转诊,未经转诊的不予以救助。
四、农村危房改造
(一)危房改造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和贫困残疾家庭。以上4类重点户从2017年起优先实施。
(二)申报条件(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户主为原农村户口且住房在城镇规划区外;2.现有住房为危房;3.家庭经济收入困难。
(三)补助标准:一级危房3.5万元/户;二级危房1.5万元/户;三级危房1万元/户。
五、产业扶贫
奖补实施:从2017年8月15日起
(一)种植业:
1.大棚蔬菜(含生姜、马铃薯、辣椒、西红柿等):建设架大棚补助5元/平方,钢架大棚补助10元/平方,标准化钢架大棚补助30元/平方;2.食用菌:年发展5000棒以上奖补0.3元/棒;3.精品水果:种植第一年奖补600元/亩,第二年400元/亩;4.中药材:一次性奖补600元/亩;5.人工造林(含油茶):一次性奖补300元/亩。
(二)养殖业:
1.生猪(含野猪)养殖:常年存栏5头(含5头)以上一次性奖补200元/头;2.牛养殖:常年存栏5头及以上一次性奖补800元/头;3.羊养殖:常年存栏5只及以上一次性奖补200元/只;4.家兔养殖:常年存栏50只及以上一次性奖补10元/只;5.竹鼠及豚鼠养殖:常年存栏50只及以上一次性奖补10元/只;6.蜜蜂养殖:常年养殖2箱及以上一次性奖补200元/箱;7.家禽养殖:常年存栏100羽及以上一次性奖补10元/羽;8.稻田养鱼:每亩400尾以上一次性奖补400元,其中特种养殖,每亩200斤以上一次性奖补500元;9.池塘养鱼:每亩2000尾以上一次性奖补1000元,其中特种养殖,每亩2000斤一次性奖补1000元;10.池塘养殖大鲵:一次性奖补30元/尾(含长度10厘米以上);11.池塘养殖鲟鱼:每平方米30尾以上(12至15厘米)一次性奖补40元;12.其他特色养殖,根据养殖规模及市场行情,实行“一事一议”奖补政策。
注:已脱贫户中“公职人员家庭、商品房家庭、小轿车家庭、工商注册家庭”
在享受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方面实行“一事一议”。
铜仁市万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