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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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1 15:56:00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办、委、局,区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年度报告公示对象
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领取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
- 年度报告公示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三、年度报告公示需提交的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上传;
(三)事业单位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或者本单位公章);
(四)将年度报告书盖有主管部门公章、法人签字页扫描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处;
(五)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
(六)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七)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可在“QQ群: 274460021”群文件中查阅下载。
四、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程序
(一)提交方式。使用二维码登录系统提交(未取得二维码的事业单位可向登记管理机关索取“事业单位二维码图片”)。打开“事业单位在线”(http://gjsy.gov.cn)网站,点击左上角“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选择“非试点省:申请年度报告”,提交方式选择“图片登录”,从电脑保存路径中选择二维码图片,输入随机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提交年度报告界面。
(二)报送和公示程序。
1、使用二维码图片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连同其他需提交的材料报举办单位审查;
3、将年度报告书盖有主管部门公章、法人签字页扫描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处并同时将盖有公章的资产负债表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上传至网上登记管理系统,随后点击“提交”完成年度报告书的网上报送工作;
4、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委托在“铜仁市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年度报告公示专栏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主管部门收到通知后,及时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二)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将冻结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在网络平台上公告该事业单位证书作废。
(三)非涉密事业单位社会公示年度报告书纸质材料由事业单位自行存档。涉密事业单位采取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书并报送年度报告书纸质材料的形式。
(四)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提交成功后,请在“铜仁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年度报告专栏查找本单位的信息,若能查找到本单位信息就说明已公示成功,若没有查找到,说明没有提交成功,请按回复的信息修改之后再重新提交。
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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